临沧市“十三五”天然气发展计划
| 招商动态 |2016-07-13
一、全市天然气利用基本情况
(一)支线、门站和城市管网建设情况
1. 支线、门站推进情况。中缅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以保山分输压气站为起点,沿线经过保山市昌宁县,临沧市凤庆县、云县,终点为临翔区,管线全长245公里,概算总投资5.8亿元。2011年11月 24日,临沧市人民政府与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昆明签订了《临沧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中缅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项目业主。2012年12月4日省发改委发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我市发改委多次与公司进行对接、沟通,积极服务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前期工作。2014年6月11日,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能源„2014‟420号)文件明确提出,“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尚未核准的天然气支线项目,如需重新调整业主由各州市自行选择有实力、投资积极性高的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不受原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的限制”。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考虑到原项目业主近期建设该项目存在较大困难的实际,我市发改委尝试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目前,云南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新云能燃气有限公司和四川孟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意投资建设临沧天然气支线,并积极与我市商谈有关事宜,待我市进行考察后挑选两家有实力的公司共同公平竞争开展中缅天然气临沧支线项目前期工作,最终确定优先获得项目核准的公司为最终业主。
2.城市管网建设情况。《临沧市天然气发展规划》由我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并于2012年底通过审查并颁布实施。目前全市8县(区)中凤庆县已于2012年3月建成天然气供气站一座并投入使用,临翔区、云县供气站正在建设之中,全市目前共建成燃气管道57公里,其中临翔区18公里、云县16公里、凤庆23公里。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15年目标任务累计96公里的59.38%。
(二)销售价格方案及通气用气情况
1.销售价格方案。目前,我市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正在制定当中。现行试行价格参照省内已使用管道天然气城市用气价格水平执行,居民、商业用气价格5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4.98元/立方米。
2.通气用气情况。目前,凤庆县实现供气单位19个,其中:住宅小区6个。分别是时代广场、华屹溪谷胜景一期二期、世纪名苑、庆龙商住楼、顺宁佳苑、通合小区二期。工业企业5家,分别是滇红集团、春明茶厂、红河茶厂、兴宇茶厂、顺宁府酒厂。另有商业用户8家、截止2015年4月全市天然气实现供气51.73万方。其中商业用气7.24万方,工业用气43.79万方,居民用气0.7万方。临翔区、云县预计2016年底可实现通气。。
二、“十三五”工作打算
(一)对照任务,抓好落实 认真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明确工作责任的通知》(云政办发12号)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一是多渠道招商引资,切实加快临沧支线及门站项目的落地建设。力争2018年底建成并通气。解决运输成本高的根本问题。二是对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力争2016年底临翔区、云县各建成CNG加气站1座。2017年底耿马县、沧源县各建成CNG加气站1座。2018年底永德县、镇康县各建成LNG加气1站。2019年底双江县、孟定镇各建成CNG加气站1座。三是建成城市天然气管道不少于233.35公里。其中:临翔区31.75公里、云县26公里、凤庆49.6公里、永德20公里、镇康20公里、耿马46公里、沧源20公里、双江20公里。截止十三五未,全市8县(区)及孟定镇全部建成天然气供气站并全面通气。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也积极建设天然气设施,普及推广天然气。
(二)加大天然气推广利用 一是拓宽天然气管道覆盖区域。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6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县城)新区开发、新建小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开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天然气管道、户内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二是积极培育天然气市场。在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天然气利用市场,重点发展居民生产生活用气、商业用气、工业用气等新兴燃气利用市场,进一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我市城镇能源结构。
(三)强化天然气建设及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审批,加强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管道天然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建设的各个环节合法合规,从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二是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安全常识的普及力度,督促供气企业加大入户安检与隐患整改力度,消除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市的用气安全。
(四)研究鼓励天然气利用政策 认真贯彻“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鼓励天然气利用、加快推动临沧绿色崛起的环境保护政策。对天然气设施建设用地及配套房屋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民营企业实行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土地、税收、补贴、价格等各类政策待遇,促进各类资本平等竞争。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天然气利用项目资金的支持。对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天然气汽车利用等城市燃气工程给予适当补贴。为天然气的推广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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