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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动态 |2016-12-16
耿马县:非公经济占地方生产总值四成多
近年来,耿马自治县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以实施企业成长计划为主线,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均衡良好的发展态势。
坚持县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帮助企业协调办理项目备案、环境评价、土地征用等手续。坚决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四乱”行为,加大企业收费项目的督查力度。落实重点企业(项目)挂牌保护制度,目前有8户企业(项目)列入市级挂牌保护,36户企业(项目)列入县级挂牌保护。
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文件,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税金融支持、促进企业壮大、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扩产促销、强化用地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减轻企业负担、放宽民间投资、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业与金融有效对接,引导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对接地方产业资金需求,使信贷投放与地方产业资金需求基本保持一致。
把招商引资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开展招商活动,推介、洽谈、签约项目;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协调推进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截至11月末,全县招商引资在建项目212个,企业181家;2016年新签约项目82个,企业74家。
做实耿马(孟定)边境贸易加工园区,把园区规划为一园五片区,即:孟定清水河片区、大水井片区、南宋里片区和县城A片区、县城B片区,总用地面积45.57平方公里,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创建平台。同时,依托县内资源优势,突出县域特色,在抓好项目落地的同时,积极抓好项目的推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随时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总户数达14108户,同比增6.4%;个体工商户13025户,同比增4.8%;从业人员31597人,同比增12.1%;注册资金47.7亿元,同比增40.3%。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20.85亿元,同比增20.7%,占地方生产总值的43%。
(彭联钢)
沧源县: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1亿多元
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服务质量,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有效支撑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季度末,全县登记注册的民营经济户数共计590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035户,私营企业866户;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11.1亿元,从业人员达1.83万人。
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从2011年开始,每年由县级财政安排预算担保基金专户100万元,专项用于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加大金融机构担保支持力度,帮助创业人员取得创业贷款。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等动产融资业务,全县已建投融资平台7个,小额贷款公司3户;争取各项基金及贷款122664万元,到位82664万元。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模式,有27个PPP项目录入云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投资237亿元。制定下发了《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升规工作的意见》,对当年新升规的工业企业,除申报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外,给予每户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当年新升限的企业,除市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外,给予每户奖励3—5万元。目前,已分别兑付2013年度266万元、2014年度150万元、2015年度无新升规、新升限企业,2016年共上报新升规企业1户、新升限企业5户。
积极争取财政扶持,加大企业投入。全县共获得省、市级涉企扶持资金543.86万元;县财政拨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户2185万元。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季度末,全县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5户,减免税款815.8万元;减免小微企业1107户次646.32万元;减免个体工商户企业23865户次1141.12万元;减免困难性企业3户42.22万元;减免残疾人员工资薪金0.57万元。不断完善“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59人137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9人894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1户100万元。加快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7份,发放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2户。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选择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较好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上水平、达规模,目前全县被认定的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5户,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临沧名牌,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培育创建运营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自主品牌,全县已获得知识产权受权6户,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4件,获得临沧市知名商标11件,云南名牌2件,临沧名牌2件。培育发展电子商务销售,全县申报电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7个,获得项目资金90万元,沧源自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已挂牌,并正常投入运营。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边贸进出口业务,全县外贸企业对缅承包工程项目出口物品备案的有2户,合同总额为1380.11万美元,机器设备总价值为184.60万美元。筹集发放边境小额贸易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鼓励发展边贸贸易,已安排资金454万元。
着力培育“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今年共发放扶持资金85户255万元。制定下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成立“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设立县级3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共发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27户227万元。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为项目业主完善用地手续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指导项目业主提供用地报件所需材料。在制订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统筹安排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用地,2016年协调批准民营企业用地80.56亩,已取得供地方案批复需企业到国土部门配合完善手续用地486.05亩。
(李云燕 关 俊)
审核: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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