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 招商动态 |2016-12-29
耿马县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涉及本县的各条高速公路建设。
全力开展征地拆迁。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临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明确补偿标准;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征地拆迁专项工作队员,实行包干负责制,做到分片、分村组进行包干。实行县处级领导分乡(镇)挂钩、包段负责责任制,邀请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督导组进行专题培训,充实相关乡(镇)、村(组)征地拆迁工作力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深入乡(镇)、村(组)、农户,采取召开群众会议、个别动员说服等形式,做实群众思想工作,为高速公路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围绕打通清水河出境通道及与周边县(区)互联互通的目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前期报件,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做到有效落实工作责任人、落实工作经费、落实目标责任、落实激励制度。采取盯办跟办等方式,强化目标任务倒逼,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早审批、早推进、早落地。同时,积极到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进行专题协调、跟踪落实,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综合利用好政府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对勐撒经耿马至勐省段高速公路PPP模式项目政府补贴进行初步测算,并与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耿马(勐撒)至沧源(糯良)高速公路(耿马段)项目进行洽谈,签订《耿马自治县交通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已由市政府与省公投公司签订《临沧市交通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作建设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建设;其余项目正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阳光兑付补偿资金。设立高速公路资金财政专户,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未确定到户前,资金暂存财政专户上,保证征地拆迁资金安全。实行征地补偿资金“三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补偿总额。按照“三公开”的要求,由村、组张榜公布告知群众,无异议以后,再按分配方案一卡通打入到农户手中,既保证了补偿资金按征地拆迁协议及时到位,又让群众对各种补偿能按协议兑现感到放心。
彭联钢